碾子山区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是一个市辖区,地处大兴安岭东麓余脉,位于齐齐哈尔最西部,距中心城区直线距离约90千米,铁路距离113千米。东、南、西与龙江县毗邻,东北与甘南县接壤,西北与内蒙的扎兰屯市相连。地理坐标北纬47°29′~47°41′,东经122°53′~123°05′。区境南北长,东西窄,中心部位稍有突出,是不规则的菱形状。截止到2013年总面积357平方千米,耕地面积17万亩,城区面积9平方千米。截止到2013年总人口8.1万人,其中城区人口5.6万人,辖4个街道办事处、9个行政村。2012年,碾子山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0亿元。区人民政府驻繁荣路293号。截止到2013年碾子山区辖4个街道、9个行政村、59个自然屯。碾子山区的气候属于中温带底限偏寒、半湿润、大陆性季风气候。四季分明:春季55天,气温回升快,降水少,“十年九春旱”,一般需抗旱播种;夏季45天,温热多雨,日照长,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;秋季50天,降温快,降水少,晴天多,秋早霜,低洼地块容易形成霜冻,对农作物造成贪青歉收的威胁;冬季215天,漫长寒冷,少雪干燥。处于全省第二积温带下限和第三积温带,年平均积温2 600℃~2 650℃,列全市各区之末;年平均气温3.2℃,极端最低气温-37.4℃,极端最高气温40.2℃;无霜期132天左右。年平均降水量为450毫米。
碾子山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